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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高新区悦洋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设立审批事项公示

  根据李明谕等2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正式设立的“珠海市高新区悦洋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办学资格和办学条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核实。经研究,拟批准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半岛五路302号224-4商铺(教学区域)的“珠海市高新区悦洋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正式设立。

  现对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如对该审批事项存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反映。

  电话:0756-3633120。

  地址: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810。

  邮编:519000。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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