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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砍树被罚12万元冤吗? 部门回应:华苑花园几名业主砍树,背后另有隐情,依法处罚适当

  近日,有舆情反映“珠海一小区树木被台风吹倒无人理,老业主请人砍掉被罚12万元”一事,引起社会关注和热议。11日上午,香洲区城管局会同拱北街道办、昌平居委会、拱北执法中队等召开媒体通报会,说明事件经过。

  不懂法不懂程序?

  回应:多次劝阻仍坚持砍树

  事情发生在拱北华苑花园。据介绍,2015年7月31日,原物业公司合同期满退出小区,其他物业公司因收费低不愿入驻,加上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无法履行职责,经征集小区业主意见,在拱北街道物业办和昌平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2015年7月29日成立了由18名业主代表组成的临时业主管理小组,负责小区过渡阶段工作。

  2015年12月25日,何某某、陈某、毕某某在事先没有告知临管小组其他成员的情况下,向昌平社区居委会申请修剪小区树木。居委会工作人员当场明确告知,修剪、砍树、迁移都必须向区城管局报批,经批准后才能进行。但何某某等人在明知不合法的情况下,仍然雇人砍伐小区树木。且案发期间,昌平社区居委会、小区临管小组其他成员多次劝阻其违法行为,但对方无视法律规定,依然坚持砍树。

  在通报会上,有小区多位业主代表反映,何某某等人砍树目的并不是她们宣称的为小区义务清理树木,而是为了腾出位置以便停车收费。

  “台风吹倒树木无人理”?

  回应:排查出4棵枯木将请人清理

  舆情称,小区内有多棵树木十几年无人维护,有的被台风吹倒无人处理,因此何某某等人才私自请人砍树。

  据拱北街道办介绍,该办早已建立了三防工作应急预案,有相应措施处理被风刮倒的树木。经昌平社区居委会反映,砍树事件发生前两个星期,街道三防办到华苑花园小区排查隐患后,当时在小区门口张贴公告,告知小区居民街道三防办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排查出来的4棵已死枯木进行清理,不存在“树木被吹倒无人处理”的情况。此外,2016年8月份,第四号台风“妮妲”袭扰珠海时,小区2棵树被大风吹断,严重影响居民出行,拱北街道城管办立即协调园林部门紧急处理。

  此外,执法中队认定违法砍伐的7棵树木原本全部存活,并不是所谓“枯木”。业主代表2016年11月11日出示的照片也进行了佐证。

  “12万元处罚过重”?

  回应:依法依规处罚

  香洲区城管局表示,本案群众投诉密集,涉案被砍树木较多,城管执法部门严格依法处理,且当事人对砍树无异议,案件证据确凿充分。根据《珠海市城市绿化办法》:未经批准砍伐树木,应当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树木补偿费5倍的罚款。无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自由裁量余地。因此,本案处罚适当。

  据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向拱北街道办及香洲区有关部门提出撤销处罚决定的诉求。香洲区城管局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了复核。经核查,不存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定事由,也不存在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事由。香洲区城管局、拱北街道办、拱北执法中队、昌平社区居委会多次联合召开协调会,向当事人详细阐述其行为的违法性以及处罚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同时告知其如有确实证据证明经济困难,可向区城管局提出分期或延期缴纳罚款。目前,被处罚人已申请行政复议。(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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