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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居住证回执不能买车了 5月1日前已受理的业务可继续办理

  广东省从5月1日开始,凭居住证回执不能再买车了?这条消息4月25日在朋友圈疯转。交警部门对此回应称,珠海市机动车登记业务的确有调整,5月1日起停止凭居住证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交警部门表示,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文件《关于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广东各地停止凭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回执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申办机动车登记业务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以后凭居住证回执,不能再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了。不仅仅是不能办理新车登记,旧车过户也不行,一定要有居住证才能办。

  据介绍,对于5月1日前凭居住证回执已受理但未办结的机动车登记业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当地治安、户政部门或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流动人口登记系统进行信息核查,查实后继续办理。警方表示,如在办理过程中发现,伪造、变造居住证回执来办理业务,将会被严厉打击。

  据悉,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后,为满足在暂住地已长时间居住暂未申领到居住证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需求,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于2016年7月21日下发《关于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鉴于目前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已超过一年,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主动及时办理居住证的情况已较普遍,有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需求的居民完全可以持居住证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充分享受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便利。因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对《通知》规定的政策作出了以上调整。 (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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