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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规建局及时做出回应

  回应一:为何强调居民自治协商?

  市住规建局香洲规划分局副局长钟建科现场回应说,实践中,需获得业主何种同意比例方可批准增设电梯,全国许多地区的做法均未统一。

  有要求单元内业主双2/3比例同意即可;有要求“应经本栋住宅双2/3以上比例的业主同意,并经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也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3以上业主同意,并且要求加装幢90%以上业主就有关事项达成同意意见(其他业主无明确反对意见)”,考虑到珠海地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兼顾各方的利益和不激发社会矛盾等因素,珠海采用了目前公布的模式。

  据悉,近几年香洲区陆续收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共29宗。根据相关法规,香洲区采取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方式,已成功审批了8宗。

  回应二:何谓“补偿机制”?

  一个人不同意,电梯就装不了。针对这一情况,6月2日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装电梯涉及到邻里关系以及后续的维护管理等问题,一方面希望通过健全协商自治机制,另一方面在《管理办法》多个方面提出“补偿机制”。

  比如,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协商一致达成解决方案的事项进行了细化,规定了如增设电梯导致有关业主的采光、通风、通行或房屋价值等合法权益受到不利影响的,应当依法给予适当补偿,补偿费用在筹集资金中支出。

  同时对补偿方式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引: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如各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各方共同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受损情况进行评估,然后由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根据筹集资金的出资比例对利益受损业主进行补偿。

  回应三:有哪些减免项目?

  此次纳入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合法报批手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四层及以上的多业主且使用公共垂直交通的无电梯住宅。

  也就是说,对于本单元内单一产权人的住宅、别墅及村民宅基地房屋,不适用本办法。

  如何提高效率简化手续?根据《管理办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供地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于征收地价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回应四:增设电梯何时能正式启动?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汪珞6月3日表示,听证会后将汇总听证意见,形成听证报告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计划6月上旬组织进行专家论证会,对《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涉及的专业问题、技术问题进行咨询论证。6月中旬,结合听证会、民意调查、专家论证的成果,以及其他调研情况,组织对《管理办法》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论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6月下旬,汇总各方意见,形成送审稿向市法制局报送审材料,交市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汪珞说,将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办法进一步进行优化,尽快早日按照程序启动《管理办法》的实施。(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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