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互动 > 热点回应

市住规建局:2018年适时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加快建设电子投票系统

  2月6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法制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就《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住规建局局长王朝晖在发布会上表示,为确保条例的有效实施,该局将于2018年适时出台包括《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内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和示范文本,结合条例的亮点逐一细化、落实。同时他还透露,作为主管部门,该局将加快建设电子投票系统,力争2018年在有条件的小区进行试点。

  加快建设电子投票系统

  目前珠海市共有住宅小区1332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约297 个,占全市住宅小区总数的22.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但比例低,发挥作用也较难。不少业委会人员认为,业主组织工作开展难,“业主召集”是最大的拦路虎,针对这一问题,条例出了一招——建立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实现远程投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手机微信、短信等技术手段,进行业主大会会议投票。

  条例规定,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规范的物业管理电子投票系统,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主信息资料直接导入电子投票系统,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即可完成身份认证与投票决策。王朝晖表示,将抓紧建设电子投票系统,使业主大会的召开、业委会的选举、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等共同决策事项更便利,决策程序也更透明、公正、有效。

  物管招投标将有法可依

  条例规定,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对于住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建设单位必须通过平台进行,以公开选聘促进物业质量的提升。并且,平台向业主开放,为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解决在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中少数人“擅权”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业主通过平台可查阅拟聘物业企业的经营信息、信用等级等情况,为业主大会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服务。

  对此,王朝晖透露,该局将制定出台《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解决目前业主大会拟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可依的法律空白,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和业主大会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流程,维护市场良性竞争。

  建立承接查验及备案制度

  新房入住不久出现问题,部分开发商和物业互相“踢皮球”……长期以来,住宅小区的管理和维修都是难题,其中权责不明晰、维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普遍存在。

  条例规定,建立物业共有部分与共用设施的承接查验备案制度和资料移交制度。新建住宅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建设单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并签订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承接查验结果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长期公示。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承接查验过程中侵害业主利益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举是为了解决建设单位与物业企业之间承接查验流于形式问题,明确双方责任”。王朝晖说,2018年该局将制定《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该办法涵盖物业管理领域中全部环节承接查验的内容,在该承接查验办法中,将更多赋予政府部门、业主的监督权,加强并细化建设单位的承接查验义务。(来源:珠海特区报)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