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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后年公办幼儿园拟占比过三成

  珠海今后三年的学前教育将如何发展?2月8日,记者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市教育局目前正在制定《珠海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并对送审稿进行意见征求。据悉,该《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还需要保证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开办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幼儿园。此外,还将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移交和使用等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记者获悉,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珠海市有序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及学位供给能力,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无证办园基本消除,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学前教育服务保障能力及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具体而言,2018-2020年,珠海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稳定在100%以上,满足本市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构建公民办协调发展的机制,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80%以上。积极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85%以上。

  在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方面,到2020年,全市每个街道至少开办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幼儿园,每个镇(不含万山区所辖镇)至少建成2所以上规范化公办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至少举办1所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

  在教育经费投入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各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优先向学前教育倾斜,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教育经费比例逐年提高。对首次通过等级评估的幼儿园予以奖励也将继续。

  在接收和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方面,行动计划明确,各区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验收、移交和使用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行动计划还表示,有计划回收原国有、集体资产办园。原则上,对于资产国有的民办幼儿园必须举办成公办幼儿园。鼓励将闲置的村集体资产优先举办成公办幼儿园。在有条件的区尝试将现有小学、初中校园内分割不少于1800平方米土地,按照不少于6个班的最低规模配建公办幼儿园,用于补充公办园学位。(来源: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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