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若干措施(试行)》(珠高党〔2018〕80号)、《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珠高科〔2019〕119号),经审批,现将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11月3日至11月9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所列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反映(地址: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1105,电话:0756-3629180)。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结束后,将于三周内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请注意查收。
注:实际发放补贴金额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后金额。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