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引进培育人才“凤凰计划”若干措施(试行)》(珠高党〔2018〕80号)、《珠海高新区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相关工作经费补贴实施细则》(珠高科〔2019〕156号),经申报、审核,现对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21年12月1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所列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反映(地址:高新区南方软件园A1栋807室,电话:0756-3629392)。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 2021年高新区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相关工作经费补贴汇总表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