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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破解小餐饮监管难

长期以来,小餐饮监管一直是全国性的难题。由于市场需求、民生就业、历史遗留等原因,各地小餐饮数量众多,遍布城市大街小巷,其中无证餐饮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无证餐饮往往游离在职能部门监管之外,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随着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国家从战略高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相关职能部门也加大对小餐饮的监管力度,却往往陷入“必须管、而且要管好,但又管不好、难取缔”的僵局。破解小餐饮监管难题,需要从制度上加强探索和创新。

我省出台的《小餐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91日正式实施,将有效解决以往小餐饮店和无证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监管难题。珠海市食药监局为有效贯彻落实《暂行办法》,已向各区局征求意见,结合珠海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小餐饮加强监督,使其规范经营,尽快在农村小餐饮面积标准、如何实施“申请人承诺制”等方面形成统一规范,同时在全市加大宣传力度,全面、科学推进《暂行办法》的实施。

这次《暂行办法》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申请人可以选择“申请人承诺制”来取得餐饮许可,简单来说,申请人可先自行对照《小餐饮经营条件自查清单》和《“申请人承诺制”责任自查清单》,再签署《申请人承诺书》和提交申请。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申请者有可能一次性就能办理好工商执照和餐饮许可。部分经营者之所以不去办理合法证照,也不全是为了逃避政府监管,过高的办证门槛,繁琐的审批手续,无意中把他们“挡在了门外”。将数量众多的小餐饮特别是无证餐饮纳入监管轨道,不仅要站在监管者的立场上,同时也要从小餐饮经营者的角度,通盘考虑和解决这个难题。《暂行办法》的实施对于广大小餐饮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惠民的消息。

  推行“申请人承诺制”有助于吸引无证小餐饮“转正”。“申请人承诺制”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使原来长达10多个工作日的审批程序缩短到1天就能拿到证照,为经营者节约了时间和精力,减少了经营成本;而另一方面,通过信用承诺的方式,强化了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正是由于“申请人承诺制”的灵活和便利,该制度在深圳、江门等地试行时,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众多小餐饮经营者的响应。相信该办法在珠海正式实施后,会有更多的小餐饮经营者加入到诚信、文明、守法经营的队伍中来,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也会得到更多的保障。

  “申请人承诺制”虽然好处多多,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会放松监管力度。“申请人承诺制”采取“宽进严管”,从原来注重事前监管,转变为更加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职能部门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不等于放任自流,而是将更多行政资源从繁琐的审批工作中剥离出来,把有限力量投入到事中和事后监管中,这有助于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更好保障小餐饮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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