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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履行河长制职责,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

  11月24日下午,高新区巡河督导员巡查至潭井水库排洪渠上游支渠段,发现一名十五六岁的年轻人欲跳河自寻短见,巡河人员发现后立即前往制止并报警处理,现场对其进行疏导教育,避免了一场悲剧发生。

  据了解,自推进河长制以来,高新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河长制”职责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河长制巡河机制,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河长制巡河巡查范围,切实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筑牢防溺水安全屏障。

  高新区首先将警示安全设施纳入了日常养护,同时加强巡查频次保障汛期安全。在河渠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擅自下水游泳、戏水等行为,确保每条河渠安全警示标志全覆盖,目前共设安全警示牌约260块,河渠护栏22403米,救生圈146个。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

  日常,高新区还特别注重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据了解,高新区河长办于今年汛期及暑假期间分别发布了《关于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通知》及《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溺水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预防溺水纳入“河长”巡河内容,强化重点水域监管,全面开展摸排工作。

  对于全面排查工作,高新区严格要求各社区及管养单位切实对管辖范围内河渠、池塘等水域全面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日常巡河如发现有群众下河嬉水、捕鱼等行为及时劝离水域,并现场进行安全教育,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避免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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