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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1-6月经济运行简况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坚决落实“项目攻坚年”、“企业服务年”行动,在加快项目建设、加强生产供给恢复、加速主体培育上持续发力,各领域保持平稳发展,经济延续回升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根据珠海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上半年高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07亿元,同比增长23.3%;第二产业增加值102.04亿元,同比增长18.7%;第三产业增加值113.68亿元,同比增长2.9%。

  (一)工业生产高速增长上半年,全区规上工业增加值81.85亿元,同比增长34.5%,增速较一季度提升11.2个百分点。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保持稳定增长,精密机械制造、生物医药业、电子信息、家电电气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72.6%、37.3%、15.1%、4.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61.09亿元,同比增长50.7%,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4.6%。先进制造业增加值51.87亿元,同比增长20.2%,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3.4%。分产品产量看,电子元件、锂离子电池、集成电路分别增长24.2%、48.5%、19.9%。

  (二)服务业增势良好上半年,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9%。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16.8%、24.1%。1-5月,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4%,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1%。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3.2%、科研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0.7%。

  (三)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收窄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4.8%,降幅较1-5月收窄5.1个百分点。在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及5.0产业空间入驻企业大规模设备采购落地的带动下,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261.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21.0%。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4.5%。工业投资受基数较高影响,同比下降16.4%。

  (消费领域有待复苏。上半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亿元,同比下降11.8%。限额以上单位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同比下降18.3%、餐饮收入同比下降12.7%。限额以上商品零售中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3.9%、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24.5%。家用电器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2.5%。

  (五)外贸进出口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246.17亿元,同比增长58.3%。其中,出口总额218.76亿元,同比增长65.1%;进口总额27.41亿元,同比增长19.1%。工业出口同步增长,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出口交货值增长63.6%。

  (财政收入降幅收窄上半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7亿元,同比下降27.4%。其中,税收收入同比增长0.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9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6亿元,同比下降9.0%,其中,九项民生支出同比下降8.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5%。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仍然面临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有效需求不足等困难和问题,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全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落实各项经济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6月统计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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