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的工作要求,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珠海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珠海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包干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净、畅、宁、美”城市环境为目标,实施“引领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唐家”的战略部署,规范社区功能,强化社区责任,活跃社区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将我区各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市容环境门前包干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钟惠明(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邓洁灵(区社区局局长)
温新友(区计生局局长)
李新民(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涂晓群(银星社区党支部书记)
唐社源(鸡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许招谐(唐乐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海南(唐家社区党支部书记)
陈远清(后环社区党支部书记)
黄志良(东岸社区党支部书记)
谭文长(宁堂社区党支部书记)
佘伯沾(官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赖玉梅(下栅社区党支部书记)
邓敏毅(上栅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德和(金峰社区党支部书记)
幸卫国(北沙社区党支部书记)
谢建伟(永丰社区党支部书记)
朱建玲(那洲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海忠(会同社区党支部书记)
郭金胜(淇澳社区党支部书记)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区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洁灵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亦军、彭仲双、邓永耀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余建新、赖永生、张肃、陈必章、林业森组成。考核领导小组每月对各社区市容环境门前包干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考核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居委会。
(二)责任范围:各社区居委会管理责任区。
(三)考核方式:由区社区局牵头,每月对社区市容环境门前包干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以现场检查、考核评分为主。突击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月考核一次。每次检查结果报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四)评分标准
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1.管理制度(5分)。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分管领导明确,有专人(专班)抓此项工作;市容环境卫生包干管理责任书签订到位。
2.市容秩序(15分)。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秩序及经营秩序,任何经营性商品摆放不得超出门闸以外,饮食行业不得超出门闸设台经营,禁止在门外违法堆放杂物、乱停放车辆、乱张贴、乱搭建(临时)、乱钉挂等影响市容环境和阻碍公共交通的行为;禁止临街凌空排放空调冷却水。
3.环境卫生(15分)。做好责任区内的清扫保洁,地面无纸屑残渣、废弃包装物、瓜果皮核、明显痰迹等污水污物,实行垃圾分类收集;盛放废弃物设施应置于店内,不得摆放在门前包干责任区内;墙面、门(橱)窗、广告无积尘破损;公共设施整洁。
4.环境绿化(10分)。维护好责任区内的自种花草、树木,绿地生长良好、修饰整齐;制止攀折或损害花草、树木、花坛和刻划树干等行为;严禁占用绿地。
5.环境美化(15分)。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政公用设施。保持地面、路面、缘石、台阶、坡道、挡墙、栏杆、灯杆等市政设施的完好;建(构)筑物外墙立面要保持清洁、美观,设置檐棚、遮阳布、灯饰、霓虹灯、广告、招牌或开业、庆典需要在门前摆放花篮、花盆等物品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6.环境安静(10分)。做好责任区内的噪音管理工作。严禁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产生噪声影响周围环境;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它高音噪声进行商业活动;禁止中午、夜间从事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活动、高声叫卖、高声喧闹行为;饲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7.空气净化(10分)。做好责任区内的空气净化工作。严禁油烟未做处理直接向空中排放;严禁向城市地下管网排放油烟、潲水、废油及含油废物;严禁以煤、重油、柴禾做燃料污染环境;禁止在公共场所、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排放有毒有害气体。
8.零违法建筑(20分)。做好责任区内的建设管理工作,无未经规划许可和建设部门许可的永久性违法建设。
四、奖励机制
(一)奖励对象:各社区居委会
(二)评定方法: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季度考核成绩=(3个月考核得分总和÷3)±加减分。
加减分计算规则如下:
1.市容良好受区级通报表扬的一次加5分,受市级或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0分。
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受区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受市级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0分。
3.对考核组提出的限期整改意见,未按时整改的,一次扣5分;经第二次督促整改,仍未按时整改的,直接定为不合格单位。
(三)等级评定及奖金发放:季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级别。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之间的为良好,70-79分之间的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被评为优秀的责任单位,由区管委会发放当季奖金8000元;被评为良好的责任单位,由区管委会发放当季奖金5000元。
(四)奖金来源:高新区财政。以上奖金作为卫生管理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门前包干管理业务费,工作人员奖励激励等。
(五)此季度考核成绩同时作为各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绩效经费拨付的依据(详见《关于印发高新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及考核方案的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按照清污、治乱、疏堵、消烟、除尘、降噪、纠违、增绿、添彩的要求,维护管理好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积极配合区市容环境门前包干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工作,全力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包干管理责任书中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区建设局、区社区局、区城管局、区计生局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结合城管进社区活动,推动社区与环卫所共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市容环境卫生包干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真抓实干,长效管理。
市容环境卫生门前包干责任制考核是长期任务,各部门要加大力度,求真务实,把门前包干责任制考核落到实处。同时通过考核对社区进行教育引导,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实现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珠高办〔2011〕98号,2011年8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