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确保完成我区2011年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一)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情况;

(二)完成就业指标工作情况;

(三)社区就业基本建设情况;

(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情况;

(六)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

(七)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八)做好社保全覆盖工作。

三、考核指标和分值

(一)落实责任制(10分)

1.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各社区必须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切实可行的就业工作措施,把促进就业摆在日常工作的优先位置,书记、主任为主要责任人(6分)。

2.各社区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就业工作会议(4分)。

(二)完成就业指标工作(20分)

1.完成区下达的年度新增就业岗位数、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数、被征地农民转移就业数和培训等就业工作目标任务(10分)。

2.建立社区基本台账、劳动力台账、城镇失业人员和村转居失业人员等台账,并建立各类失业人员档案,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10分)。

(三)社区就业基本建设(10分)

1.建立劳动保障政策、就业信息宣传栏(5分)。

2.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公开(5分)。

(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分)

1.完成区下达的失业人员培训工作(5分)。

2.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指导,帮助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培训后就业率达80%以上(5分)。

(五)开展公共就业服务(10分)

1.实现社区就业工作站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信息互动,每月就业信息采集,并公布空岗信息(5分)。

2.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落实就业工作经费(5分)。

(六)帮助困难群体就业(20分)

1.落实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辖区失业人员措施(5分)。

2.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并建立档案;80%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5分)。

3.摸清“零就业”家庭户数和人数并建立档案,协助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取零就业家庭援助手册90%以上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5分)。

4.组织被征地农民家庭年均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年底80%以上青壮年劳动力的贫困户每户有1人经培训后成功转移就业(5分)。

(七)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10分)

1.建立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登记纳管工作,建立台帐和电脑信息资料库,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5分)。

2.落实企业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制度,做好走访记录,组织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文娱活动(5分)。

(八)做好辖区内社保全覆盖工作(10分)

1.掌握辖区内居民参保情况,做好社保全覆盖宣传工作(5分)。

2. 做好辖区内社保、农保、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城乡医保等社保工作,本年度无投诉。(5分)

四、考评步骤

(一)自评

2011129前,各社区对2011年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评,填写《评分表》,连同2011年就业工作总结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核

区人保局组成考核组,赴各社区进行考核验收,并把考核结果一并计入社区年终岗位责任考核。

(三)评定

区人保局考核组根据单位自评情况,对照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计分依据、查阅相关资料等进行评分确定考评分数。

五、奖惩办法

(一)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区给予通报表彰。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合格。95分以上的可参加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二)考核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区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在考核中或考核后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已表彰的,通报撤消,收回所发荣誉证。

上述“以上”的含本数,“以下”的不含本数。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区就业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珠高办〔2011126号,201112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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