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201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以及省、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承诺2012年做好以下应急管理工作:
一、推进应急值守“应讯通”网络建设。完善“应讯通”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确保全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通信畅通。(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二、加大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力度。配合市建立军警民三位一体的“实用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三、建立区分区域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健全应急物资相关协调和征用机制。(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四、规范应急场所标识,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分布、容纳能力、疏散路线和时限等评估制度。(牵头单位:区社发局)
五、强化应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普及,完善面向社区和公众的应急科普宣教渠道,提高公众避险逃生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计生局、区社发局)
六、落实《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评审标准,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评估和备案等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七、开展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宣教培训,继续配合市打造具有珠海特色的应急知识文艺队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普及公共安全知识,传播公共安全文化。(牵头单位:区应急办)
八、完善应急资源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的团体协作机制,调配和整合应急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着力推进政府与企业签订产品和服务合作协议,保证企业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持续性。(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社发局)
九、完善应急协调指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性,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区应急办“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区党政办、区安监局)
十、继续抓好应急管理示范区建设,开展“平安社区、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社区局)
十一、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桌面演练和实战演练5次以上,熟悉应急预案的操作,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演练率。(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珠高办〔2012〕27号,2012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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