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家湾镇于2003年成功创建省卫生镇,至今已近九年。根据省卫生镇每3年复审一次的规定和省爱卫办《关于2012年省卫生城市、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爱卫办〔2011〕35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10月,省爱卫办将对唐家湾镇进行复审检查,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为全力做好相关迎检工作,集中精力,抓紧时间,突破难点、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幸福和谐唐家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关于“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方针,以省卫生镇复审为契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全民素质,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好迎接省卫生镇复审检查工作。
二、工作目标
以省卫生镇复审检查工作为重点,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主要任务,用半年的时间,按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的要求,积极深入地开展迎检工作,确保省卫生镇复审顺利通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唐家湾镇迎省卫生镇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惠明
副组长:周火根、温新友、邓洁灵、王璐、黄汉鹏、扶志
成 员:区办公室、区人保局、区科经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社发局、区社区局、区计生局、区综治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负责人和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迎检办”,办公地点设在区爱卫生办,办公室主任由温新友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彭仲双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肃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党政办、区建设局、区社区局、区社发局、区计生局、区城管局等单位各抽调1名同志和临聘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全区迎检工作和完成“迎检办”布置的任务。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宣传组、资料组、综合保障组、现场督办组等5个工作组。
四、各工作组的组成、职责
(一)协调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协调迎检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迎检工作的进展情况,根据复审工作的评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迎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宣传组。由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迎检宣传工作,制作宣传标语、横幅、策划宣传灯旗灯箱等,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三)资料组。由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有关迎检工作的资料、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光盘的制作和刻录等,信息和简报的报送和报表的制作等。
(四)综合保障组。由区人保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综治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组成。
1.区人保局、区发改局主要任务:负责为省卫生镇复审迎检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和经费保障。
2.区综治局、区安监局、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主要任务:负责迎检有关安保和协调交警部门的相关工作;配合迎检工作活动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以确保迎检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现场督办组。由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社发局、区计生局、区城管局组成。
1.区科经局负责农贸市场整治;中心城区内的企业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开展企业员工健康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2.区建设局和区社区局负责城区主要街道、窗口地带路面平整,道路硬底化,绿化美化,确保市容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桶)、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建设;负协调市直的公路、供水、路灯和污水处理等单位的迎检工作。
3.区城管局负责整治中心城区脏、乱、差现象,清拆不符合规定的广告、招牌、标语;清理占道经营及无牌流动摊贩,清理盲流乞讨人员;清拆乱搭乱建违章或影响市容的建筑物。
4.区计生局和区社发局负责健康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省卫生镇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把迎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是唐家片区,使社区的村容村貌乃至整个高新区的生态环境上升一个台阶,真正做到美化、绿化、优化。
1.重点整治港湾大道唐家湾路段、山房路、大同路、龙岗路和唐人街等地区的环境卫生,包括店铺占道经营、流动小商贩乱摆卖、店铺门前不规范的广告及雨棚,搞好“净化、绿化、美化、亮化”。
2.认真做好鸡山社区的省卫生村申报工作。
3.积极推进宁堂、北沙等社区创建省卫生村的工作。
4.加大对污水管网建设的投入。
5.积极推进金鼎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工程。
(三)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的力度,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生活方式意识和知晓率。
1.积极做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点的推广工作,重点是北师大附中、北大附属实验学校食堂、唐家中学的申报。推动北师大、元朗、德豪润达、乐通、远光软件、中大食堂等单位的创建示范点工作;
2.进一步做好控烟工作,特别是做好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扩大覆盖面。
(四)对迎检工作的各项任务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五)广泛宣传,加大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迎检工作的积极性,同时,贯彻落实现有的各项城市管理法规,做到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经费、人员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复审工作所需的经费,相关部门未纳入年度预算项目,对项目资金估计不足的应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调整预算,并合理安排人员,积极配合,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省卫生镇复审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2.高新区2012年迎省卫生镇复审工作任务分解表
(珠高〔2012〕39号,2012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