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党政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

为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区党委科学决策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能力,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区是珠海形象主门户、珠海高新技术产业主战场、珠海科技教育主阵地、珠海文化展示主平台的总体定位围绕我区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领导干部调研工作的开展,引导全区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发挥调查研究为党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参谋服务作用,有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调研安排

(一)蹲点调研。围绕社会和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立调研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调研计划。每年至少到社区或企业安排一次蹲点调研,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决策调研。区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每年到基层或企业调研时间不少于4个月,要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

三、调研内容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每年选取1—2个课题,于年初制定本年度调研计划。区主要领导的调研课题自行确定;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调研课题,由区主要领导审定后开展。

四、调研形式

在开展调研活动中,要采取座谈讨论会、实地考察、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从多角度认识和分析问题,制定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际效果。要周密制定调研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形成调研报告,运用调研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梳理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认真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二)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化解矛盾。调研期间,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注意自身形象,做到轻车简从,文明节俭,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加强跟踪落实。在调研活动中,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公开办理制度,决策透明化。调研结束后,定期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珠高办〔2012〕128号,2012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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