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驻党代表工作室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党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我区党代表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按照驻党代表工作室的轮值安排,按时进驻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接见党员群众活动。

二、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主题接见活动。

三、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应以党代表工作室为平台,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年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一次。

四、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应以党代表工作室为纽带,深入走访慰问辖区的党员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慰问关心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每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不少于两次。

五、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党代表应主动为辖区的党员群众办好事、实事,积极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珠高办〔2012〕129号,2012年12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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