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我区重点企业上市,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区经济发展,根据《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战略提升行动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引领转型升级,率先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大力培育上市资源、推进企业上市为重点,以调整经济结构、完善现代产业体系为方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推进企业上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扎实开展企业上市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推进企业上市进程,努力把一批创新能力强、资产质量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通过上市融资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按照“储备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力争储备上市苗圃企业100家,建立上市储备库企业50家,每年培育上市申报企业3—5家,实现企业上市2—3家,力争到2017年主园区上市企业达到25家。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上市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开展公司规范性运作和上市知识普及培训,提高企业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引导企业按照资本市场要求,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优良、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优势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企业申报上市的效率和通过率。根据企业需求和实际情况,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及证券中介服务机构举办专题培训班、座谈会,组织参观考察、外出学习、上市观摩等活动,引导企业有步骤地推进上市融资工作。
(二)建立上市企业储备库。制定高新区苗圃企业及重点扶持企业评选标准,近三年的年均产值或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入选为我区上市苗圃企业,将有上市意愿并且经营规模、盈利达到一定条件的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储备库,排出上市后备队伍分类培育名单,制定年度培育计划和长远规划,实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同时,对上市企业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考核,定期淘汰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筛选增加符合条件的企业。
(三)分类培育加快上市进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加强业务分类指导和扶持培育。对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加快规范重组步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完成上市辅导,实现申报上市;对基础较好但规模偏小的企业,要指导其引入社会资本,壮大企业实力,尽快进入上市轨道。积极发挥境内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才优势,为拟上市企业进行重点指导、专业辅导,切实帮助企业提高上市能力。通过分类培育,形成层次有序、梯次推进的局面。
(四)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在落实好省、市、区有关扶持企业上市政策的基础上,对进入辅导期企业、上市企业、债券发行企业实施鼓励政策。认真落实对改制上市企业涉及财政、税收、工商、土地、房产、环保等多个方面的扶持政策,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重点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的税费补贴问题,尽量做到奖励资金拨付前置,切实减轻企业上市前期的资金压力,加速企业上市进程。对拟上市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研究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建立推动企业上市激励机制。每年筛选3—5家拟上市企业作为重点扶持企业,颁发绿色通行证,并在融资担保、人才引进、项目申报、用地安排等方面优先予以解决,优先协助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申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优先提供贷款贴息。设立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辅导的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完成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在境外新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并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对从区外新迁入高新区注册并纳税或通过“买壳”上市并将原上市公司注册地新迁入高新区并在区内纳税的企业,如该企业在迁入当年或下一年度在区内纳税额不小于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六)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新三板试点工作,引进知名券商进入高新区为园区企业提供新三板推荐挂牌服务。充分发挥“成长之翼”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政银企融资增信平台的作用,加大对辖区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项目专项资金,对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立项的项目给予资金配套,加大重点扶持企业的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对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提供风险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融资体系,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七)加强企业上市中介服务。加强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建立中介机构资源库,供企业选择中介机构时参考。加大力度引进境内外风险投资机构落户我区,使风险投资机构为拟上市企业制订战略发展目标,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帮助拟上市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与证券交易所的合作关系,加强与国家、省、市证监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指导和支持企业改制上市的协调机制,开展对企业调研、培育、引导和服务工作。
(八)营造企业上市良好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政策,建立完善推动企业上市的具体措施,优势资源和优惠政策优先向拟上市企业倾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宣传力度,促进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上市培训活动。加大对有关上市融资政策法规、工作程序、典型案例的宣传介绍,引导企业提高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增强上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更多企业改制上市。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珠海高新区扶持企业上市专责工作小组,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各方支持”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推进企业上市提供保障。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督促、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家、省、市证监部门的沟通联络,帮助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三)强化人才支撑。大力培养和引进熟悉金融证券和企业上市工作的高级人才,加快园区基础教育、交通、住房建设,改善影响人才引进、留用的工作生活环境。对企业引进的高级人才,在落户、人事关系挂靠、子女就学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珠高办〔2013〕17号,2013年3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