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前山河治理及景观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以及《珠海市“涉水治污”工作目标责任书》等要求,为加快推进高新区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蓝色珠海、科学崛起”为统揽,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为总纲,以“共建美丽珠海 共享美好生活”为指导,加大前山河支流两岸“乱占乱建”及非法养殖场(点)清拆整治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涉水治污减排配套设施建设和堤岸建设景观绿化美化工程,确保前山河支流水体生态修复达标,逐步实现前山河支流“水更清”远景目标。
工作机构设置
为确保本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高新区“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川(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汪 珞(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梅成(区副调研员)
成 员:黄汉鹏(区建设局局长)
邓洁灵(区社区局局长)
彭志斌(区综治局局长)
李新民(区城管局局长)
列君泽(区国土分局局长)
贾 慧(区规划分局负责人)
朱建玲(那洲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海忠(会同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高新区“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黄汉鹏(区建设局局长)
李新民(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蒋德强(区建设局副局长)
邓永耀(区社区局副局长)
徐曙光(区城管局副局长)
杨淑元(区高投公司副总经理)
区“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整治工作。
三、工作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那溪河和后朗沟排洪渠(统称“那洲涌”)。
(二)整治内容:那洲涌综合整治、四大合法猪场、非法散养畜禽、工业和餐饮业、两岸违章建筑、河涌水面和两岸环境卫生、渠道综合管养、那洲社区生活污水整治。
(三)整治重点:非法散养畜禽户清拆、河涌水质生化治理以及渠道综合管养。
四、工作标准
(一)那洲涌综合整治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珠海市排水条例》的要求,水质检测至少2次/年,水质保持不黑不臭、无劣Ⅴ类水体,水清岸绿,恢复河涌自然特征。
(二)四大合法猪场整治标准:生化塘、沼气池及雨污分流管网建设规模能够满足现有猪场排泄物处理要求,污水符合排放标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清理养护。
(三)非法散养畜禽整治标准:按照《高新区畜禽养殖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任务部署,继续推动非法散养畜禽清拆整治工作,保证那洲涌两岸无畜禽养殖场污染,对暂未拆迁的养殖场及时统计并严控养殖规模和畜禽数量。
(四)两岸工业和餐饮业整治标准:对排洪渠沿线工业和餐饮业核查环保审批手续,登记排污口,杜绝废水无证排放。
(五)两岸违章建筑整治标准:根据《珠海市排水条例》,排洪渠两侧5至10米以内无违章建筑(构筑物),无垃圾安置点等非法占有国有土地行为。
(六)河涌水面及两岸环境卫生整治标准:河面干净无漂浮物,两岸环境整洁无杂草、垃圾。
(七)旧村污水收集及处理标准:参照《珠海幸福村居——村镇污水处理指导方案》,结合那洲社区雨污分流设施现状,分期分段实施旧村污水收集及处理设施。
五、工作目标
(一)工作总目标:各项整治工作达到前山河支流整治标准。
(二)阶段目标:
第一阶段(2013年6月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1.完成不少于一次的水质监测;
2.完成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沼气池配套曝气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成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内固液分离机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建立四大猪场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监管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及维护经费;
3.开展那洲涌两岸排污口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
4.开展那洲涌两岸违章建筑(构造物)、畜禽散养点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清拆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
第二阶段(2013年7月至9月):推进落实各项整治措施。
1.完成那洲涌景观及水质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开始实施那洲河涌环境整治工程;
2.完成那洲涌两岸违章建筑(构造物)、畜禽散养点清拆前准备工作(8月底前完成方案报批),分批次开展两岸违章建筑(构筑物)清拆及复绿、复耕工作;
3.完成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50%的沼气池配套曝气池;完成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固液分离机安装及试运行;
4.完成两岸工业企业和餐饮业排污口联合执法整治工作,建立那洲涌沿线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5.全面提升那洲涌综合管养水平,河涌河面持续干净无漂浮物,两岸环境整洁无杂草、垃圾
6.完成那洲涌两岸排污口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10月-12月):巩固完善各项整治成果。
1.完成那洲河涌景观及水质整治工程,河涌水质达到不黑不臭、无劣Ⅴ类水体;继续巩固河涌整治效果,保证河涌曝氧机等设备持续运转巩固;完成不少于一次的水质监测报告;
2.按方案全面完成非法畜禽养殖点清拆及复绿、复耕工作;加强非法畜禽养殖点的监管力度,防止非法行为卷土重来;
3.完成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沼气池配套曝气池建设,环保部门对金鼎猪场和那洲猪场环保设施组织验收;
4.加强两岸排污口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对具备条件实施的排污口编制整治方案;
5.加强两岸违章建筑(构造物)日常监管力度,杜绝违章建筑(构造物)重建情况;
6.河涌管养步入常态化,管养水平和管养标准持续提高,河面持续干净无漂浮物,两岸环境整洁无杂草、垃圾。
六、工作责任分工
(一)区建设局负责总体工作统筹,工作编制那洲涌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实施那洲涌景观及水质整治工程,督促四大合法猪场开展截污整治,负责核查两岸工业企业和餐饮业环保审批手续,养殖场清拆后复绿工作(林地及国有用地),协助区社区局加强河涌管养监管工作;
(二)区城管局牵头负责两岸违章建筑(构筑物)、散养畜禽场(点)、非法餐饮业和垃圾安置点的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工作,负责制定并报批清拆方案,区建设局、区社区局、区国土局、各社区配合清拆及复绿整治工作;
(三)区社区局负责畜禽养殖业、社区内垃圾安置点及社区环卫监管,养殖场清拆后复耕工作(农用地及集体用地),协助区城管局提供散养畜禽场(点)资料,负责编制并报批散养畜禽场(点)搬迁补助方案;
(四)区综治局负责编制畜禽养殖业清理社区维稳综合方案,落实社区维稳各项措施;
(五)区办公室负责那洲涌整治宣传工作,统筹新闻媒体新闻发布;
(六)区国土局负责用地核查、国土执法等工作;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规划审查等工作;
(八)那洲、会同社区负责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清拆整治、社区居民动员、用地核查等各项工作。
七、工作经费保障
各责任单位工作费用,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后,自行上报区管委会审批。
八、其他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强化群众参与机制,建立与市民的沟通机制,让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二是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具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加大在媒体上对前山河支流整治的宣传力度。
(二)真抓实干,务求实干。开展前山河支流整治活动要立足实际,重在效果,要用事实说话,防止形式主义。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社区局和区国土局根据责任的划分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紧抓落实、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执行。
(三)加大那洲涌监测监管工作力度。由区建设、区社区局成立河渠管养检查与考核小组,主要针对那洲涌日常综合管养和四大合法猪场内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组织检查及考核,每月至少检查1次。
(四)落实检查和考核。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联络人员积极做好信息统筹上报及各项考核和检查工作,将联络人员信息报送至“前山河支流(那溪河和后朗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建设局),区建设局联络员李海斌(电话3633353,手机:13727037160,传真:3629857)。
(珠高办〔2013〕49号,2013年6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