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区2012年度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强化我区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的意识,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卫电[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顺利通过国家和省的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做到“三个确保”:

  (一)确保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在规定时限内查处整改到位;

  (二)确保辖区内不因违法用地问题而受到国家和省的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三)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被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管委会主任杨川任组长,区管委会副主任汪珞、周火根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社区局、区综治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列君泽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有关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三、工作分工

  区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部署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活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填报报表和数据系统、报送全区工作情况报告和各阶段成果数据,做好迎接上级督查验收的相关准备事宜。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牵头开展辖区内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区管委会做好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和督查检查工作。

  四、检查对象

  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即国土资源部根据各地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上报的结果,在完成地方用地管理信息补充举证和确认工作后,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中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

  五、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和第一次上报阶段(2013年5月20日至8月10日)。

  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疑似违法图斑前,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疑似违法图斑下发后,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边核查边整改”的原则进行全面实地核查,逐一判定图斑性质,逐宗填表建档,并于8月8日前将我区核查情况和案件查处结果通过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报送市国土资源局。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8月11日至9月10日)。

  8月下旬,做好迎接市政府督查组对我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督查和省级督查的准备。

  9月上旬,结合省、市两级督查组反馈的督查意见,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

  (三)迎检和第二次上报阶段(2013年9月11日至9月31日)。

  我区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两级检查验收,严格按照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意见对有关填报数据成果进一步整改纠正,并于9月20日前,将经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签名确认的纸质工作情况报告和《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以区管委会名义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报表数据必须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的报送数据保持一致。

  10月15日至11月30日,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开展部级验收。根据部级验收意见,如需进行整改纠正的,我区须在通过部级验收后按要求以区管委会名义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辖区整改纠正后的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报表,报送要求与第二次上报时的要求一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实施,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并做到“三个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和各项查处整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各业务科室要严格按照工作分工,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形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合力。国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及时向区管委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把握政策,积极整改。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已取消了“630”政策(即在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并且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此外,新增对符合“一户一宅”等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和已依法取得采矿权但尚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采矿用地涉及的违法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的政策。我区要认真学习,加强对执法人员,尤其是具体从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有关政策界限。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分类做好查处整改工作,对违法占地进行建设的,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罚款的要罚款,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要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的要提出处分建议,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监管,狠抓源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重在从整体上评估一个地区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日常执法监察重在个案源头防范和查处,不能以卫片执法检查代替日常巡查监管。各部门要及时转变观念,扭转“重卫片执法、轻日常监管”的错误思想,统筹协调处理好动态巡查、案件查处等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与卫片执法检查的关系。要注重源头执法,加强全程动态监管,积极推动执法监察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区、重点项目工程用地等实施动态监测,努力将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四)数据准确,按时报送。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无误、按时报送。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报送两种方式,纸质件必须与电子件数据保持一致。纸质件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经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电子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相关表格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对存在虚报、瞒报问题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珠高办〔2013〕89号,2013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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