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社区集体“三资”)的管理,强化科学管理、民主监督,巩固和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结合我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起适时适地的“三资”管理新机制,推进社区集体经济管理民主公开,加强“三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对“三资”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加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有利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壮大社区集体组织经济实力。
高新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建设,要不断健全“三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三资”管理的组织建设,完善“三资”信息化公开监管体系,实现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管理制度化、监督多元化、程序规范化、决策民主化、公开阳光化”的“五化”目标,保障社区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三权”不变,以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全区各相关部门及各社区要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配合,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建设,确保把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机制
(一)建立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业务审核监督机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针对当前某些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相关经济业务时存在不依法办事、监督力度不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我区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监督管理职能和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济业务依法审核、监督机制建设。
(二)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与民主公开机制。为加大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的民主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的权利,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对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内容给予指导、检查和监督,对不按相关规定进行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和责令改正。
(三)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经济业务处置机制。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经济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要求既体现广大股东的意愿,维护股东的利益,又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三、进一步加强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区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牵头单位要统筹各方资源,采取措施推进落实。区财政部门、区集体经济管理部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共同推进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开展,确保达到高要求、高效率、高质量的工作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区“三资”工作领导小组、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制定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考核方法、奖惩措施,严格落实审查监督责任,对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保障“三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政策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好指导、监督和服务的职责,要以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作为指导思想及发展方向,积极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加强对社区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引导。区“三资”监管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等应进行各项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珠高字〔2015〕7号,2015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