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珠海高新区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10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一带一路”战略、珠西战略实施机遇,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积极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引领,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双创发展的若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一批瓶颈,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初步建成珠江口西岸新兴产业集聚区。

——孵化培育小微企业数量。2017年在孵小微企业数量超过880家,同比增长13%

——研发创新能力。2017年研发投入达到12.9亿元,同比增长26%;建有研发部门的企业数量占比超过60%

——吸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17年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超过35位,同比增长25%;引进留学归国创业团队超过15支,同比增长26%

三、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增强大学源头创新能力。

1.推动“两高融合”工作。建立高新区与高校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已出台的科技创新券等政策作用,支持企业向大学购买技术服务。支持高校向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扎实推进院士企业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

2.支持大学优化科研管理方式。强化高校职务发明人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赋予职务发明人更大的收益权,探索制定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留岗创业政策,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到科技型企业兼职兼薪,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和集聚。

3.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支持“天琴计划”等重大科研平台项目,推进中山大学等高校开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机械制造系统工程实验室等市级实验室申报省级实验室,支持高校与产业合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二)推进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4.着力完善“创客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构成的全链条孵化体系。鼓励专业孵化器、特色孵化器建设,鼓励南方软件园等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进一步提升孵化能力,支持中电科技园加速器进一步完善功能,支持建筑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楼宇升级改造为加速器。

5.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推进“大孵化器”建设。树立“大孵化器”理念,把高新区打造成为政产学研资协同支持创新、具有良好创业生态的“大孵化器”。推动清华科技园二期、珠海城智数据中心项目加快建设,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孵化器建设。

6.推进国际创客空间建设。合作共建、资源共享,探索国际创客空间体系建设新模式。进一步支持北京理工珠海学院、北师大珠海分校、同望科技、全志科技、派诺科技、清华科技园等单位办好创客基地,推动高新区创客体系建设。

(三)推进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7.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推进世纪鼎利等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发机构,推进南京大学研究院、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清华珠海创新中心联合产业开展公共技术、关键技术攻关。

8.支持市场化建设产业平台。加快落实公共服务平台政策,支持各类主体、多种营运模式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珠高电气检测中心、开普检测研究院,尽快形成华南地区唯一能够提供从中低压到超高压全方位检测服务的能力。

9.提升现有平台服务水平。支持珠海南方软件网络测评中心打造一流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打造EDA专业服务机构,促进珠海南方数字娱乐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数字影视、动画的专业服务机构。

(四)拓宽创新创业融资渠道。

10.建设科技金融广场。搭建资本项目对接平台,把更多的银行、VC/PE机构、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整合进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多元化融资服务。

11.发挥政府天使投资作用。进一步完善高新区天使投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退出机制,增加债权转股模式,推进政府天使投资更符合区内初创期科技企业的特点,加大对优秀初创期项目的扶持力度。

12.建立健全科技服务链条。加快落实《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暂行办法》、《科技保险费补贴实施办法》、《扶持创新创业“成长之翼”助贷办法》等政策,加推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资本市场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创新金融产品。

(五)全方位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3.进一步健全政策体系。全面推广中关村6+4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先行先试出台高新区系列扶持政策。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加快落实《扶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暂行规定》、《扶持机器人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和《扶持无人船产业暂行规定》等产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

14.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体系。高新区科技部门做好科技服务体系规划和扶持工作,高校和行业协会等非盈利机构做好技术支撑和行业自律工作,科技服务机构提供市场化中介服务,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宽领域科技中介服务。

15.高标准办好高新区创业大赛。在2015年首届高新区创新创业大赛以及2016年度大赛的基础上,继续与创业黑马集团公司合作举办高新区创新创业大赛,在深圳等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区域举办分赛场,吸引更多优秀团队参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

(六)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16.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多证合一商事制度。完善负面清单制度,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支持品牌建设。

17.加大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区内高校、企业设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苗圃、创客空间(创客学院)等新型创业载体,给予大众创业补贴,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18.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全国高新区首家知识产权检察室、高新知识产权仲裁中心的作用,开展系列培训和活动,提升企业专利信息运用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双创过程中遇到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由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给予研究和解决。

(二)加大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创新创业生态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发展新引擎。

(三)强化监督管理。

明晰工作职责,建立长效跟踪管理机制,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产业公共技术服务、税费政策落实、等方面开展过程性监测,持续优化创业创新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潜力和创造活力。

 (珠高〔2016〕42号,2016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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