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高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工作,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区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重要阵地。2019年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区发改财政局”目录下定期发布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扶贫资金政策、减税降费、国有企业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诚信文化教育、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共298条,其中工作动态137条,引用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28条。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及时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我局持续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按照《预算法》规定,按时公开高新区2019年年初预算、2019年调整预算及2018年决算,预算批复后及时公开区发改财政局及区国库支付中心部门2019年预算及2018年决算。
2.积极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工作。2019年共公开6条减税降费政策性文件,分别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门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3.积极做好扶贫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9年共发布3条扶贫资金政策相关信息:《2018年高新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2019年珠海高新区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2019年高新区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转发2条扶贫资金政策相关信息:关于印发《珠海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推进国有企业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2019年区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增设“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两个栏目,全年共发布4条国有企业相关信息,2条价格和收费相关信息。
(二)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我局参照《珠海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至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2019年,我局对牵头起草的4条政策文件《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珠海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办法》、《珠海高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办法》、《珠海高新区鼓励科创板上市奖励办法》均进行了积极解读,并通过特区报、澎湃新闻、羊城晚报等平台主动发布,采取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方式进行快速解读,及时让群众知晓。
(三)加强金融安全宣传工作。2019年我局积极做好金融安全宣传工作,及时发布金融安全相关信息共4条,分别是: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珠海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通告》、《珠海市关于“e租宝”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登记的第二次通告》、《关于不法分子冒充高新创投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严正声明》。此外,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局组织了多次走访企业、举办政策宣讲会、银企对接会等相关活动,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共发布26条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网站维护工作还不够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性地改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拓宽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持续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妥善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在保证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更广更多更快地公开信息。
专此报告。
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发改和财政金融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