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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珠海高新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编制的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20年,区社会事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制度》、《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新闻)报送工作制度》及《珠海高新区政务公开监督核议制度》,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推动实现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化、手段多样化、工作经常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建立网上信息处理、回复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公众互动参与,增强政务与办事公开的互动性与实效性,打造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珠海高新区政务公开监督核议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积极探索广大群众有效开展监督的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加强群众投诉处理及处理结果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结合行政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及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主动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在区门户网上公布相关信息。2020年,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9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组织机构信息2条,部门文件信息9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办事指南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4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107条。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三公经费”支出、人事招聘、评先评优、行风评议等内容按要求及时公开公示,做到“全面公开、实际公开、经常公开”。   

三是严格执行中小学校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珠海市教育局制定的招生工作意见制定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及招生流程,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将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从2013年起,执行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要求,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名单在各校公告栏张贴,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及政策性照顾生名单,按照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进行公示。   

四是及时公示重大疾病及高额费用疾病医疗救助信息以及发放就业补贴、养老补贴信息。高新区重大疾病及高额费用疾病医疗救助从申请到审批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审批通过后,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救助金将一次性划拨到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上。发放就业补贴和养老补贴信息均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五是按时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涉及我局领域有义务教育领域(共10项)、就业领域(共25项)、社会保险领域(共78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共46项)、卫生健康领域(共158项)等5个领域;通过梳理编制并明确公开内容、依据、时限等要素,让公开项目简洁易懂,便于公众查询及使用。全面推进我局义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0

3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

0

365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5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面向社会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等。下一步工作将按照中央、省、市以及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政府信息公开舆论氛围。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制度真正深入人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二是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加强群众关切的卫生健康、文体旅游、就业创业、教育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价值,吸引群众更多关注、监督、促进我局各领域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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