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布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金融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和规范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在区门户网站“区发改财政局”目录下发布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国有企业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信用高新、扶贫资金政策、补助(补贴)资金、政府采购、政策文件与解读、数据发布、重大项目、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共295条,其中工作动态15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按时完成受理、答复、办结工作。未发生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照《关于规范高新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加强对信息内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政策宣传方面。严格执行政策起草发布和解读“三同步”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多种渠道,及时解读《珠海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扶持办法》《关于申报2023年度珠海高新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的通知》《珠海高新区关于加强5.0产业新空间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等政策文件,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应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制度落实,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高效。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发改财政局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