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管委会对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提出的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进行审核,批准高新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000万元、专项债务89,000万元)。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