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新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以“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按要求将全区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录入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和事项标准化管理系统。做好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承接工作,共承接市级行政管理事权23项。与此同时,承接好市下放的工商、质监、劳动监察和农业综合执法职能,顺利完成人员划转和交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统计、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测绘、气象防雷等机构设置。二是按照市编委机构编制文件要求,我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上下对应原则,通过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对涉及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金融、政府法制与政务管理等部门职责职能进行整合,新组建了区市场监督局,并按照“人随事转”的原则进行人员整合,完成机构改革及干部调配工作。
(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创新
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和办事便利度。整合各部门窗口,设置“企业经营类”、“投资建设类”、“民生事务类”和“劳动社保类”四大类综合窗口,增加了气象业务、人才业务和公证业务三个窗口,方便企业和群众一站式办理。优化区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在线可办事项达250项;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到16个社区,社区进驻事项共22项,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拓展手机APP移动办事功能,目前实现80项行政许可事项移动办理,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办事效率。
(三)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自今年3月1日起启用“易注册”系统办理个体户登记业务以来,已指导2445户企业和个体户使用升级后的易注册系统进行申请登记。通过“易注册”系统共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2437宗。二是扎实推进年报提交和异常经营名录载入工作。对于未按期年报的商事主体通过短信平台发信息提醒尽快补报年报,避免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仍未能提交年度报告的依法督促改正或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三是开展年度计划抽查和特定计划抽查。采取实地检查、网络监测和资料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对认领的抽查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共认领2016年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年度抽查计划471户;共认领投融资类商事主体公示信息特定抽查63户。
(四)创新社会治理
1.创新工作载体,打造社会治理新平台
贯彻省委、市委政法委落实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国家标准,制订印发了《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实施方案》,依托数字高新平台为基础,建设高新区区级综治中心,着力打造了东岸社区综治中心示范点,形成区综治中心—社区综治中心—网格的全新社会治理平台。今年下半年在我区召开了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现场会,通过东岸社区综治中心会场,展示出东岸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作、区综治中心综治信息系统应用、网格员事件处置案例。
2.创新工作方式,促进社区多元共治
以“互联网+”为手段,通过“数字高新”通用平台,整合全区22个单位共6大类、30小类基础信息建立数据库,一是通过“数字高新”指挥中心,对接公安、社区、高校、重点部位共1051个视频监控头,实现信息共享、视频监控全覆盖、指挥调度可视化。二是整合优化全区“八大员”合同聘用人员打造全新社区网格员队伍。三是制定责任清单清晰划分职能部门、指挥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工作职责。四是建设以微信和APP为依托的网上办事服务公众平台,吸收社区大众成为“网格服务员”。五是依托“数字高新”指挥中心打造集“大数据”、“大管理”、“大社会”为一体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公共安全隐患的能力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基层工作联系点的作用,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2017年来先后为《珠海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任务分工及台账指引(征求意见稿)》、《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与利用条例(草案)》等重大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32次。
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严格执行《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立项审查、调查研究、听取民意、专家咨询、合法性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六个环节,把行政决策纳入制度化轨道。在重大决策方面,做到了“五不决策”,即未经调研不决策、未经专家咨询不决策、未听取民意不决策、未经合法性论证不决策、未经会议集体讨论不决策。今年我区20多次的重大决策会议、每月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十九大信访维稳专班会议,均认真听取区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分析意见,推动各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我区在清理用地推进重点项目、清拆违章建筑等重大行动中,严格执行《高新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区司法所、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动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审定,印发相关的《知识问答》等法律宣传资料,实行先普法教育、后依法清理整治的接连行动模式,在普法教育过程中,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社区律师走访入户,到社区居民家门口派发宣传资料,接待和解答村民法律咨询,为村民答疑解惑,发挥法制宣传和法律引导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积极营造了群众支持清理整治的法治环境,使清理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今年10月迎接了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我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的考评检查工作。通过考核,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全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组的要求,逐一对照进行整改,逐项对应完成查漏补缺工作。11月份下旬,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最新下发的《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组织检查小组对区直属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的专项检查,以敦促区直属单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质量。
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开展对区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监督,包括其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情况、行政监督情况、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依法行政保障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考评,切实增加透明度。抓好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政府规范化建设,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推进我区社会民主法治进程。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行政权力实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对违法行政行为严肃问责。
二是起草规范性文件符合要求。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各级党支部 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对政府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与指导,由于工作得力,措施到位,政府的领导班子、领导成员都未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区的中心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问题,组织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代表们重点视察了金唐西路、礼和小学、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和附属小学等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通过现场视察和听取相关单位介绍,代表们针对金唐西路和中山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午餐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加快金唐西路施工进度、开通微公交或电瓶车和解决学生午餐等若干建议和意见,促进了我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二是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职能,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明确规定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提供信息、资料归档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答复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突出抓好重点民生领域建立健全化解纠纷与矛盾的调处机制,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重要作用。先后在医疗纠纷调处、交通事故调处、婚姻家庭纠纷调处等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全年没有因矛盾纠纷处境不当引发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引发特大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设置专门调解窗口5个,社区调委会16个,再加上专业调委会2个,形成了调解大联动格局,就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线,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区”。2017年司法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总数733宗,成功调处722宗,调处成功率98.5%,极大的减少了到省进京的矛盾纠纷数量,极大减轻了信访维稳工作压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把法制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号、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制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
持续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专题研讨班,区党委书记、区纪工委书记分别作纪律教育专题辅导,全区副科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区书记146人参加研讨班,进一步坚定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法制观念。
(三)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能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