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相关要求,自即日起,高新区集中开展“拆窗破网”专项行动。
人员密集场所应立即对本单位进行自查自改,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将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停业整顿措施,直至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所称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特此通告。
珠海市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