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
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
法人代表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处罚依据 |
处罚情况 |
公布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名称 |
商品名 |
批准文号 | |||||||||
1 |
柴诚(珠海市金鼎明春食品店经营者) |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鼎东岸村水风一街1号一楼 |
经营者:柴诚 |
拒绝主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项。 |
1.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SP4404971550680336); |
五年(2016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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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