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2号)

  (2022年第12号)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3月3日上午8时起,对我区“02·17”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海淼水产监装中心及周边沙场、珠海市陆岛运输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1号码头区域封控管理。

  二、解除后环涌以东、唐淇路以西、绿巢环保科技公司侧(无名路)以北、海域以南区域管控管理。

  三、解除裕华聚酯以北、沿后环涌以东,唐淇路以西、海域以南区域防范区管理。

  解封不解防,全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广大居民朋友要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一米线”安全社交距离、分餐制、用公筷。符合条件的居民请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施行。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2年3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