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34号)

  因周边城市疫情形势变化,现就加强我区餐饮、酒吧、美容美发、洗浴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入场查验管理。各经营主体单位必须做到“两必须、四严禁”,即:必须在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场所码,必须有专人负责测温、戴口罩、查看粤康码和行程码等劝导工作;严禁未戴口罩者入内,严禁未扫场所码者入内,严禁体温异常的发热人员入内,严禁行程卡带星号、黄码人员、中高风险行程码人员入内。发现粤康码为红码的及时向社区报告。自4月15日零时起,所有人员入场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二、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各经营主体单位要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台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登记,工作期间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从业人员落实一周两次核酸检测要求,新冠疫苗要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员工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就医,不能带病上班。

  三、强化经营场所清洁消毒。各经营主体单位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一日一消毒,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严格执行公共用品用具(理发工具、美容工具、浴巾等)“一客一换一消毒”的卫生要求。场所内要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对通风系统各部位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设施,建议在公共区域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餐饮、酒吧、美容美发、洗浴场所经营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掌握了解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经营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因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的;违反规定接待黄码、红码人员及发现中高风险行程码人员未及时向社区报告的;未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筛查及疫苗接种等防疫管理要求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珠海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代章)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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