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7年高新区共有产权房推进工作部署,高新区共有产权房专项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根据《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结合2016年度申请配售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2017年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企业及个人资格申请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确定具备2017年度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资格的企业共计232家,其中包括2016年度通过企业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度申请资格可延续企业129家和2017年新增企业103家。为响应企业提出的需求,简化企业申报工作,于2017年度申请资格可延续企业129家企业(附件1)只需提交企业资格申请表、企业营收及纳税证明,如有企业信息及经营范围变更请提供证明材料;2017年度新增企业共103家(附件2),需提交企业申请资料。
上述申请企业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企业申请资格,企业申请提交资料及申请提示详见附件3。最终符合2017年度资格审核的企业名单将于高新区官网上另行公示。
二、请各企业同时安排企业内部个人申请资料的收集和公示工作,于符合2017年度资格审核的企业名单公示后统一提交个人申请资料(附件4),个人申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以审核小组的相关通知为准。
咨询专线:0756-3626627。
附件:1、2016年度通过企业资格审核且于2017年度申请资
格可延续企业(共129家)
2、2017年度新增企业(共103家)
3、企业申请提交资料及申请提示
4、个人申请提交资料及申请提示
高新区共有产权房专项审核小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