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的要求,经企业资格认定、个人资格审核、年度配额确认等程序,确定2017年度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首批配额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对配额名单内人选有异议,可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建设环保局反映,电话:0756-3923163(王小姐),0756-3633356(梁先生)。
附件:2017年度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首批配额公示名单
高新区共有产权住房审核小组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