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的要求,经企业资格认定、个人资格审核、年度配额确认等程序,确定2017年度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首批配额名单,并于2017年11月13日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予以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内,有企业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相应书面材料,经区共有产权住房专项审核小组确认,现将高新区2017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惠景慧园)首批配额名单予以公告。
附:高新区2017年度共有产权住房(惠景慧园)首批配额名单
高新区共有产权住房专项审核小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