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2018年5月25日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的《关于2018年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企业及个人资格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具备2018年度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资格的企业,需于2018年6月11日前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现将最终通过2018年度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资格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18年7月11日起至2018年7月18日止。已通过该资格审核名单的企业,即日起可根据相关要求开展个人申请工作(见附件2),个人申请资料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对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可向高新区共有产权房项目专项审核小组提出。联系电话:0756-3633356、0756-3923163。
高新区共有产权房专项审核小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