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高新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申请资料审查、社保查询、不动产持有及交易情况查询等程序,2018年度符合资格申请人共510人(详见附件),可根据《管理办法》参与企业配额,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珠海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反映。
监督受理电话:0756-3923163。
共有产权房专项审核小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