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叶秀玩(身份证号码:441721********1015):
我局于2025年1月24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珠高)应急告〔2025〕1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此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未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佳卿
联系电话:0756-3629005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3楼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珠高)应急告〔2025〕1号
珠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