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款单位: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二)项目资金:项目总投资额为1314万元,其中区财政拨款1314元,实际到位资金为1314万元,实际支付资金858.71万元,支出实现率为65.35%。
(三)项目实施时间:项目计划起止时间2019年1月—2019年12月,项目实际起止时间为2019年1月—2019年9月。
(四)项目概况
1.项目用途
项目实施旨在通过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多方位、立体化宣传高新区,着重策划和推出反映高新区新的发展思路、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面貌等专题的宣传报道,充分展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态势,扩大高新新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2.项目具体内容
项目实施紧密结合中央、省、市重大活动和高新区中心工作,积极开拓和整合新闻宣传资源,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平台建设。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深化与“两报两台”的战略合作关系,与多个主流媒体签订年度合作协议,加大国家科技部和省、港澳媒体对高新区的正面宣传力度,在中央、科技部、省、市等主要刊物和媒体上刊登新闻类稿件,在中央、省、市电视台上播出相关新闻和专题报道,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发布日常宣传信息等。项目年度具体支出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年度具体支出情况表
3.实施依据
依据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三定方案,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需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区内文化、宣传工作实施。项目实施主要依据为《高新区进一步完善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制度》(珠高办字〔2019〕78号)。
4.项目完成及验收情况
年度项目实施已经完成,并完成了与各媒体机构合作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项目整体评价及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
(一)项目整体评价
项目实施实现了对高新区进行多维度的宣传,高新区的新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高新区整体形象的展示和投资营商环境的推介,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实施目标明确,流程规范,达成了立项目的,体现了财政资金应有的效益水平。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价
1.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单位与珠海特区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15家媒体签订了年度合作协议。2019年,高新区共在中央、科技部、省、市等主要刊物和媒体上刊登新闻类稿件760篇,在中央、省、市电视台上播出相关新闻和专题报道共161条。“珠海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图文信息1142条,“珠海国家高新区”政府官方微博发布、转发信息152条。推出《珠海特区报》高新专刊31期、《珠江晚报》民生高新专刊11期。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时、零失误、零投诉。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均阅读量、粉丝互动率较往年有所提升,实现10%以上增粉量。项目同时开展了百姓宣讲、党建大讲坛、系列主题宣贯活动等,进一步提升了高新区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2.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实施有效传播了高新区重点工作、亮点工作,有效展现了高新区新的发展思路、良好投资营商环境和社会面貌,扩大了区内企业影响力,有效提升了高新区在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体现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水平。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部分宣传活动的支出存在不合理之处
项目经费存在较多媒体记者酬劳的支出,如项目具体支出情况显示:植树节活动记者费1400元,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专题研讨班记者费600元,第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记者费800元,国家安全日记者费1400元,2019广东扶贫日活动记者费200元,新闻发布会共乐园改造记者费1200元,《全粤村情(珠海卷)》首发暨地情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现场会升旗仪式记者费800元,新阶联成立记者费1000元,动工仪式记者费800元等等。上述涉及媒体记者的相关支出涉嫌“有偿新闻”,项目负责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项目支出实现率偏低
项目年初预算1014万元,年中预算增调300万,其中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追加200万,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特刊买版追加25万元,高新区宣传片尾款追加50万,用于百姓宣讲支出追加25万。年度预算合计为1314万,但年度实际支出858.71万元,实际支出率为65.35%,结余455.29万元,结余金额比年度预算增调的还多。项目的预算调整与实际支出情况反映项目缺乏较为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与支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沉淀。
(三)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是区宣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有力保障。该项目每年实施的项目数量较多,总金额也较大,但尚未建立宣传信息工作的管理办法,进而把项目规划、项目确定、项目评估等制度化。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四)有影响力的宣传主题仍有待进一步发掘
项目实施实现了较丰富的文化宣传活动与较多的媒体报道,有效传播了区的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工作成果,有助于高新区整体形象的提升和投资营商环境的推介。但整体而言,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宣传活动与媒体报道仍较少,品牌影响力仍有待提升。
四、项目的改进建议
(一)切实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性
该专项的实施内容主要是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项目单位应该对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严格把关,切实保障项目实施的合规性。给媒体记者个人发放报酬、交通补贴等涉嫌有偿新闻,应在具体活动预算里杜绝发生。如果项目实施需要媒体的宣传配合,可通过与媒体的深度合作与沟通联系来协调。
(二)项目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项目立项预算的目的是为了彰显财政资金支出的科学性、合理性。项目管理单位应做好专项资金的立项规划与预算管理,并按规划实施项目内容。建议项目单位申报项目预算时合理确定项目实施内容与预算金额,避免因资金沉淀而影响财政资金的效益水平。
(三)加强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文化宣传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离不开项目管理制度的建设工作。建议项目单位积极推进区文化宣传的制度建设工作,把项目规划工作、项目确定、项目实施、项目考核工作等纳入项目管理制度,进而提升项目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宣传主题策划与宣传方式创新,提升宣传影响力
建议项目负责单位加强高新区融媒体中心的建设,加强宣传主题策划与自身特色挖掘工作,同时合理运用各主流媒体,有重点选择合作的媒体报社,加强合作深度,创新宣传方式,以更灵活、更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方式做好宣传工作。
五、下一年度预算调整、保留或取消的建议
建议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宣传信息工作是每年度必须发生的经常性项目,为项目单位履行职能所必需,考虑项目每年的实施内容均有所变化,建议调整下一年度预算,具体年度预算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
六、项目评级
本次专家评价综合得分为85 分。根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得分在85-94分区间的项目为“良”,本项目评价等级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