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的函》(珠自然资函[2019]386号)的有关规定,我办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从《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中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对银坑蚝场旧居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现将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机构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2021年0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活动结束。
二、摇号地点:银坑蚝场征收指挥部,地址:珠海高新区银坑蚝场大浪湾便桥旁,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6-3616295。
三、组织单位:珠海市高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四、参加单位、人员:珠海市唐家湾镇人民政府,珠海国家高新区综合治理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镇银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已报名登记的征收评估机构、被征收人或被征收人选派的代表。
五、见证单位:为保证摇号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由公证处对摇号活动全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六、评估机构报名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的评估机构于2021年4月25日17:00前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向珠海市高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递交资料:1.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一份(法人代表参加抽签的,提交法人代表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提交法人代表委托书);4.承诺书一份。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邮寄地址:珠海高新区金鼎金峰中路208号,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3633296。
七、评估机构的确定
各评估公司按各自在备选库中的排列顺序从序号1开始依次进行抽签,抽中号球交给公证员,公证员登记后放回抽签箱,抽中号球数字最大的一家为中标单位,若抽中最大号的单位不唯一,则抽中最大号的单位再次进行抽取,直至最大号唯一,则该机构确定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
八、被征收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珠海市高新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