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7日15时45分许,高新区永丰片区小学项目工地地下室发生一起人员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按《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经调查,死者未执行项目部进场施工管理制度,未报项目部批准同意,无视电箱上警示告知,擅自从事修补工作,意外造成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认定,高新区永丰片区小学项目“8·17”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办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30日(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或来电形式反馈至珠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港乐路8号大洲科技园B区1层,电话:3629758)。
附件:高新区永丰片区小学项目“8·1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