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珠海市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经营专项整治

  近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局的部署,在前期开展固体饮料专项整治基础上,珠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

  此次整治对象包括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以及超市、母婴店、销售食品的药品经营单位、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整治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有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20年6月底前,主要任务是普查建档、摸清底数,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第二阶段为2020年7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市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为2020年10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回头查、督查以及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

  下一步,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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