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食药办、唐家市场监管所、金鼎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现将《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 日     

(联系人:李伟璇,联系电话:3627620)

2025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区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检查方式

  结合日常监管、专项工作、有因核查,组织对本辖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为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随机检查、异地检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

  三、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范围

  肉制品、食用油、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醋等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肉制品小作坊;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

  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为: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标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对存在接受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以及产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包括文字或图片)宣称或暗示具有“瘦身”“补肾”“壮阳”“降压”“助眠”“治痛风”等类似功能、产品配料中有相对应的药食同源成份的压片糖果、固体饮料、果冻、代用茶等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资质、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督促指导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的公告》要求。

  (三)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在线提交食品安全自查情况,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抽考。

  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监管人员需及时在粤政易-工作台-市场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检查中更新完善人员及企业信息),制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在粤商通“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信息上报”事项中上传有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特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自查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与问题进行整改。

  四、检查安排

  食品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应按照职责分工覆盖所有获证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唐家市场监管所、金鼎市场监管所应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全覆盖日常检查。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DBS44/020-2023)要求,重点组织对辖区内花生油小作坊实施检查,检查时可使用快检方法对花生油实施检测,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强黄曲霉毒素B1 风险隐患防控。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在日常巡查中加强对非获证类别食品相关产品(如竹木筷、不锈钢餐具、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等)生产企业的排查,建立完善不发证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并录入省局监督检查系统,将此类企业列入监督检查及抽检计划,及时向市局报送不发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检查计划频次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及时汇总监督检查信息,分析监督检查结果,查找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

  (二)各部门应强化问题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整改,重点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抽检,实现整改完成率100%。督促企业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特殊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抽查考核,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各部门应主动排查整治重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对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跟踪抽检,加大对多次抽检不合格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督促企业消除风险隐患。

  (四)各部门应强化职业化专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创新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骨干能手。

  (五)各部门应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食品生产企业统一使用珠海智慧监管系统实施监督检查,小作坊统一采用省局食品小作坊监管系统实施监督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统一使用省局监督检查系统(粤政易-工作台-市场监督管理-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强化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及时。

  (六)各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运用与自查。市局定期对相关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查找监督检查盲点,杜绝监管漏洞,及时将问题通报相关区局进行整改。强化总局检查系统和抽检系统企业名单比对,确保辖区内所有在产在营食品生产企业均纳入总局检查系统管理。

  (七)强化总结与信息报送,请各监管所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6月20日、11月20日前报半年及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食药办汇总上报市局食品科。

  附件:1:2025年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xls

                 2:2025年高新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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