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食品经营企业符合相关许可要求,现予以公示,如若上述食品经营许可直接与您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您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单位: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3633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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