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三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珠高新]局罚公字〔2016〕15号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珠高)食药监药罚〔2016〕0323-1号 珠海味之浓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检验不合格食品案 珠海味之浓食品有限公司 79297603-5 庄锡权 生产的味之浓牌牛奶麦香饼(规格130g,生产日期2015年10月2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GB/T 20980-2007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纳到银行。 珠海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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