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高新区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风险,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日常监督和执法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高新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督抽检计划。
一、抽样检验原则
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二、抽样检验范围
高新区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
三、抽样检验计划
(一)抽检对象:高新区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和已登记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二)抽检时间和频次:一是为确保辖区内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有效管控,组织对我区在产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每季度进行抽检一次并全年实现全覆盖。
(三)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一是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产品品种进行抽样,重点对肉制品、米面制品等品种抽检;二是有产品标准的品种按照产品标准检测,无产品标准的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等,或以风险监测形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