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2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方案中涉及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一)香洲区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20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7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0137公顷以内。
(二)唐家湾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0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到2020年末,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0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90公顷以内。
二、方案的批准机关与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国土资规划调复〔2017〕64号
批准时间:2017年9月24日
特此公告。
详见附件:
一、香洲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完善后)
二、唐家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完善后)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