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珠海市审计局公告了《珠海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对《审计整改报告》反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推动整改,现将涉及我区问题的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审计整改报告》反映我区问题8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5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3个。为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我区依据各部门职责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并分别部署,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截至公告日已整改问题5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区住建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估结果与管养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完成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上缴。
(二)关于“拨付给省市驻区单位的历年结转结余资金收回不及时”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区财政部门已印发通知明确具体措施,加强该类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管理,并要求相关驻区单位退回2022年及以前的结转结余资金。截至目前,相应资金已退回。
(三)关于“区住建部门向管养单位支付的市政管养费用结算不准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区住建部门在向管养单位支付管养费用时已扣减借用车辆的累计折旧费。
(四)关于“相关学校在收费过程中对部分补助经费核算不准确”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对于已有补助补贴的收费项目,区教育部门已要求相关学校清理撤销;对于已收费的情况,能退返的部分在学生后续缴纳学费的过程中进行抵扣,无法退返的部分上缴财政。
(五)关于“对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考核不实”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为确保考核能够准确反映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新的政策法规下的运营管理和经济发展情况,目前正依据最新的政策法规对考核方案进行全面修订。
(六)关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在租金收缴及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已下发通知指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现金使用、加强现金的盘核力度,防止坐收坐支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压实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责任,通过抽查强化财务监管,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关于“部分已收回宗地后续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该问题已整改。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我区的两宗用地已纳入国有空闲地管理,涉及被占用和倾倒废物的宗地已完成清理。
(八)关于“部分整改耕地因监管衔接不畅复现非粮化”的问题
该问题正在整改。审计报告披露我区存在7个“非粮化”问题图斑,截至目前,涉及耕地已整改85%,正在针对剩余耕地开展分析并分类进行整改工作。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我区深入剖析审计报告披露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审计建议落实落细整改工作。目前,在资金资产管理、集体经济监管、土地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不断加强薄弱环节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