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现就珠海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和直接业务考核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6日至6月7日(9:30-11:30,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8楼827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应届毕业生(范围详见报考指南)
1.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须提供:(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7.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8.国(境)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9.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2025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承诺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10.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1.本人签名的《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港澳居民须提供:(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3)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供);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接听、接收短信,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仅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直接业务考核
(一)考核地点:珠海高新区金凤小学(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399号)。
(二)考核时间:考核于2025年6月8日上午9:00开始,应聘人员须于考核当日上午8:00前抵达考核地点签到、候考。
(三)考核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四)考核形式:采取“试讲+主考官问答”线下结构化形式。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
(五)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即直接业务考核成绩。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主考官问答成绩×30%。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以去除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分数于现场交应聘人员签收,并张贴公布。
(六)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第二代或第三代社保卡)参加考核。
(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组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予以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及时了解知悉现场资格复审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二)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直接业务考核等环节应接受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咨询电话:0756-3629810、3629665(珠海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监督电话:0756-3629320、3626742(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及监督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3.报考指南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