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7日至6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高新区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高新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高新区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扎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整改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党工委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区党工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带头抓、亲自管,坚持每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检视问题、深刻剖析,着力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系统谋划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区党工委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逐一分析症结原因,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紧盯目标进度开展“地毯式”整改,逐一对账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严格检查督导,压茬推进落实
区党工委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听取市纪委监委检查督导组及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牢“黄金整改期”,坚持每月一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推进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强化跟踪督导,多次组织分管单位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二、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新区“又高又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方面
1.扎实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谋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新区“又高又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做好高新区“一区多园”统筹工作。编制印发《珠海高新区“一区多园”产业发展规划》,设立珠海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统筹“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和专项资金管理。推进高新区立法工作,《珠海经济特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出台并施行。
二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2023年高新区高企达701家、同比增长12.3%,新增1家省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企业进入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公示名单,区内企业建设省级工程技术中心90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77家,区内企业累计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4个,省级科学技术奖6个。推进“两高融合”,印发《珠海高新区推进职业导师工作方案》《珠海高新区校地融合互动发展实施方案》,支持高校科研团队与企业合作开展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做好申报服务,组织企业申报产学研合作及基础与应用基础项目,11家企业申报2023年市产业核心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集成电路”专项,并设立专项资金用于配套支持企业推进产业核心技术攻关。
三是加强区内龙头企业培育。在主导产业中优选培育种子企业,重点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走访新落地龙头企业项目,切实解决企业投产及扩产过程中的需求。梳理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上下游清单,大力招引培育优质科技型企业。优化产业政策体系,编制高质量发展计划实施细则。
2.持续优化产业集群和生态培育
一是加快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围绕“专项政策+专业联盟+专门园区”壮大现代产业体系,率先成立全市首个新型储能产业联盟和低空经济产业联盟,推进建设60万平方米大湾区医疗器械生物医药产业园、23万平方米大湾区新型储能生产基地。不断完善产业链,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招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2023年共计引进主导产业项目149个。
二是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快珠海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办法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各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东部片区超级科创孵化器的要求,推动未来产业加快布局、科创企业集群落地、人才高地迅速构建、产业体量快速跃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发展,2023年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新能源与智能电网产业实现同比两位数快速增长。加强企业梯度培育,2023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55家,总量达330家,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27家,总量突破300家。
三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坚持对标改革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升级“高新i企服”打造24小时线上服务平台。编制高新区“拿地即开工”标准工作指引,成立高新区产业金融服务超市。创新提升“一站式”企业服务机制,构建“1+N”企业家服务站体系,制定全国首个“企政服务”地方标准。“广东珠海高新区企业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成功入选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3.提升5.0产业新空间建设运营水平
一是规范企业招引流程。规范5.0产业新空间招商工作流程,完善招商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的入园审查,建立项目入驻备案机制,把好入驻企业质量关。完善项目合同模板,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招引企业入驻及考核管理。
二是优化园区运营服务。加强入驻企业走访,通过走访及高新“i企服”为企业答疑解惑,举办入驻企业座谈会、政企面对面、人才对接、产业政策培训等活动,多渠道解决企业投融资、招工、园区配套及政策咨询等方面诉求。打造标准化园区运营服务,印发《珠海高新区5.0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规范》。
三是完善园区生活配套设施。全市首个“产业新社区”示范项目东翼一期主体建成封顶,东翼(悦来花园)可提供公寓约2000套,西翼沿街配套设施基本完工。港湾七号共规划三期停车位建设,目前一二期已建成地上停车位635个,三期总共提供停车位约700个,可满足目前停车需求。
4.加强防范非法倾倒填埋垃圾
一是加快推进固废处置。成立并优化高新区打击垃圾倾倒违法行为专项工作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区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到北围、后环地块现场调研,强力推进垃圾处置工作科学高效落实,格创·芯谷二期地块已完成固废清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区国有空闲地地下垃圾摸排工作,北围、后环片区未建设用地及未来三年(2026年内)拟出让用地地块均已完成摸排,并将含有地下固废垃圾地块列入处置计划。
二是加强国有空闲土地监管。有序推进国有空闲地移交管理工作,建立国有空闲地管理台账和数据信息库,对现有国有空闲地按计划分批移交相关单位管理。强化数字化、网格化日常管理,定期巡查国有空闲用地围蔽使用等情况,督促用地权属单位履行监管责任。在易产生建筑垃圾的在建工地、装修商铺等发放、张贴“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宣传普法”海报,增设禁止非法倾倒垃圾警示牌,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三是健全固废处置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出台《落实珠海市防范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高新区规范土地管理工作总体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规范土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高新区国有空闲地移交管理工作流程图”“高新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非法倾倒案件处理流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流程图”等,完善“打、防、管、治”于一体的国有土地监管机制,压实部门监管主体责任。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区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区党工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区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区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均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开展调研。
(二)关于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方面
6.及时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进集体经济“强筋壮骨”工程,创新“国企+村集体”共建产业空间模式,让集体经济组织携手区属国企共同打造高标准厂房。永丰股份合作公司通过“土地流转+物业分成+统一运营”的合作模式,建设5.0产业新空间,建成后将为集体经济增收注入新动能。加快推进旧村改造,成立旧村改造工作小组,做好整体改造方案和规划,对已表决有城市更新意愿的旧村,加大统筹力度;对暂无城市更新意愿的旧村,加大政策宣传,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推动旧改。
二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科学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已动工,新建临时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已进场动工作业。整治黑臭河涌(渠),针对多次出现重度黑臭情况的上栅、官塘水北、京珠西辅道3条排洪渠制定“一河一策”提升方案,目前均已无黑臭情况。加强河渠、沿线污水管网日常管养工作,确保河涌不黑不臭。
三是加强城市道路管养。针对居民反馈问题较多路段,开展病害修复、疏通改善排水设施、规范施划路内停车位、对裸露区域进行绿化等综合整治工作。对全区道路进行梳理排查,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坚决清除“三不管”地带。
7.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深化党规党纪学习,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对区属国企的监管力度,督促国企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教育,严格接待审批和监督,定期对区属国企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高财务及后勤管理等工作的合规性。
8.从严从细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规范公务接待报销制度,统一报账单据格式,结合国家、省、市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区内报账业务资料,做好报账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用章管理。
二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报废流程。制定印发《珠海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引》,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贴好资产标签,建立资产台账,明确相关资产使用权,严格按照珠海市及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审核、审批报废流程,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9.强化工程采购管理
加强对区属国企经营管理合规性的监管,督促区属国企完善优化招标采购体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招标需求管控,主管单位定期组织对区属国企相关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警示教育,对最新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内部培训,增强企业合规管理意识。
(三)关于规范建设基层党组织,加强选人用人和日常监管方面
10.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目前,全区各级党组织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高新区党员理论学习工作指引和学习清单,定期开展培训班,不断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
二是提升“三重一大”决策科学水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确保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纳入议题范围,并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区党工委党校开展相关培训,深入学习党组工作条例,推动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增强决策规则意识。
三是提升决策执行力。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推动新设立工作机构按程序设立党组,确保党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安排,牵头部门主动统筹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快速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加强督查督办,编制出台《高新区督查督办工作细则》,对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督导,增强区工作机构决策执行力。
11.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持续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及时掌握“口袋党员”“空挂党员”等基本情况。强化对区属国企党建指导力度,明确开展民主生活会的具体事项,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对照落实,区国有企业党委派员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国企党建规范化建设水平。
12.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选人用人专业结构。立足高新区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补充公务员队伍建设紧缺人才,每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科学制定干部招录计划,集中招录一批科技金融、产业发展、城建规划等专业干部,每批招录计划中提升专业干部比例,实现全区急需专业干部占比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完善干部考察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规范区属国企领导干部任免程序,研究制定加强区管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规定规范做好各环节工作流程,确保任免程序合规。
三是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借调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区属工作机构的人员借调。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及时收集归档干部材料,提升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违规兼职取酬专项整治,责令违规兼职人员限期与兼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出兼职(任职)岗位、退回兼职(任职)期间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加强日常监管,采用部门自查、个人截图复查、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核查等方式全面排查,杜绝违规兼职情况发生。
13.加强合同制职员管理
加强合同制职员监督管理,全面排查合同制职员和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加强因私出入境管理,将重要岗位职员的因私证照交由区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保管,并纳入因私出国境备案人员范围。
(四)关于落实部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切实抓紧抓实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按政策要求对区内金融类国企下达利润按比例上缴财政的通知,及时跟进督促部分项目违约金追缴问题,合理合法与企业交涉,按情况分阶段制定处置措施。加快配建人才房移交进度,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税费缴交工作,对于超期不缴税、不移交的项目进行约谈督办,确保配建人才住房移交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持续用力、标本兼治,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高新区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高新区党工委将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高新区成为珠海培育、壮大、应用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
(一)凝心铸魂筑牢根本,强化理论武装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对珠海、横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领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全力推进“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不断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建章立制贯穿到整改全过程,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6—3629222;邮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创新发展大厦(金唐东路与唐站环路交叉口东南140米);电子邮箱:gxqbgs@zhuhai.gov.cn。
中共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