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检监察工委、区人大工作办(政协工作办),唐家湾镇,区发改重大办、区工作机构,区企业服务中心、区投促中心:
为适应行政管理实际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现决定自即日起废止《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珠高〔2021〕6号)政府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1.(已废止)珠海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xxgkml/content/post_2739407.html
2.政策解读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2748957.html